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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亿与1万元 中国商标海外保卫战
来源:世界投资博览会 | 作者:sietlo | 发布时间: 2006-07-12 09:31:01 | 1345 次浏览 | 分享到:
美国作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近年来对知识产权在中国的保护问题日渐关注。如何防范知识产权在中国受到侵害已经成为美中贸易逆差之外,美国政府、国会和各智囊机构等“上层”最关注的问题。但是,在美国担忧中国侵权的同时,中国可能还没有完全意识到,中国商品由于保护知识产权不力而在包括美国这样的市场正蒙受着巨大经济损失的事实。其中,中国著名商标在海外频频被对手捷足先登抢注的现象便足以令国人感到追悔莫及。为了让读者了解中国商标海外“失窃”的现状,以及应该如何利用海外法律保护好自家商标远走他乡之后的“安全”,笔者专访了美国商标专利法执业律师、美中律师协会前会长、中国贸仲委仲裁员李沧先生(Kenneth Li)。
  
    美国作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近年来对知识产权在中国的保护问题日渐关注。如何防范知识产权在中国受到侵害已经成为美中贸易逆差之外,美国政府、国会和各智囊机构等“上层”最关注的问题。但是,在美国担忧中国侵权的同时,中国可能还没有完全意识到,中国商品由于保护知识产权不力而在包括美国这样的市场正蒙受着巨大经济损失的事实。其中,中国著名商标在海外频频被对手捷足先登抢注的现象便足以令国人感到追悔莫及。为了让读者了解中国商标海外“失窃”的现状,以及应该如何利用海外法律保护好自家商标远走他乡之后的“安全”,笔者专访了美国商标专利法执业律师、美中律师协会前会长、中国贸仲委仲裁员李沧先生(Kenneth Li)。 
  
  中国商标屡栽国际跟头
  近来,时有媒体报道说,某某知名中国商品在经过国内多年打拚和运筹帷幄之后正欲兴致勃勃跨出国门,却猛然发现自己的商标居然已经被某某国的某某公司抢注在先,正宗原版的商家这才在栽跟头之后灰头土脸地感到事态之严重。
  李沧先生指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场面就是因为中国商家的品牌意识还没有苏醒。这点从美国与中国每年申请商标的案例件数便可见一斑。他举例说,美国2005年的商标申请数量达到323,501件,同年批准的外国注册商标为19,968件,中国仅占其中的364件,不仅无法同日、意等国相提并论,甚至少于墨西哥(433件)和荷兰(610件)。中国国内从2001年到2004年,每年向美国仅仅只有300多件商标申请。尽管在中国政府的推动下,2005年中国向美国的商标申请数字已经达到1,246件,但是与中国庞大的出口产品相比,以及以美国人口数量与中国人口数量的比例,其中的不协调仍然令人十分尴尬。
  而众所周知,商标尤其是著名商标的价值是绝对不可低估的。根据国际市场调研公司明略行的咨询集团(Millward Brown Optimor)最近编制的世界上最有价值品牌的排名,美国的微软名列第一,价值达到620亿零3千9百万美元;其次是通用电气, 558亿3千4百万美元;可口可乐位居第三, 414亿零6百万美元;中国移动通信名列第四,品牌价值385亿1千万美元,或者值人民币3080亿元。
  以名牌产品的价值而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注册数据却令人失望。在2002年公布的中国100多个名牌产品的商标中,没有在美国和加拿大注册的将近50%,没有在澳大利亚注册的更接近80%。继而我们看到了中国品牌研究院的统计结果:2002年到2004年间,中国驰名及著名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个案共为150起左右,而且呈每年递增状,知名商标15%被海外抢注。中国品牌研究院因此估计,这三年中由于商标被海外抢注,中国企业共减少出口金额22到25亿美元,造成各种损失大约为1.5到2亿美元。
  入乡随俗 “抢注”合法
  自家辛辛苦苦树立起来的商标在海外被抢注固然令人痛心疾首,但是痛定思痛不如主动出击。李沧先生指出,商标法基本是区域性的,所以保护商标不在海外被“占便宜”的最佳途径便是入乡随俗因地制宜,利用境外当地法律的保护伞先下手为强。
  经办过包括“中国银行”、“中国日报”、“健力宝”、“洋河大曲”等著名中国商标在美国注册或侵权案例的李沧先生表示,以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美国为例,其商标法奉行的是“使用在先”的原则。美国商标法保护商标的首先使用者,而不是商标创作者或者发明者。发明或者创作商标的作者如果不进行注册,便不拥有商标权,任何其他人都可以通过先使用后注册的手段将其纳为囊中之物。
李沧先生指出,如果中国著名商标所有人未能在美国使用其商标(中美间的贸易视为商标法上的“使用”),或者晚于他人使用其商标,便只能眼睁睁地看别人注册其商标而望洋兴叹。据人民网报道,中国500个最有价值品牌中,有半数以上的未在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注册。这无疑给那些捷足先登的投机之徒提供了乘虚而入开发商标业务的无限“商机”。
随着越来越多的从低至高档的中国产品走向世界,可以预见中国著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的比例也会与日俱增。因此,一场中国商标的海外保卫战已经刻不容缓了。
  商标境外注册好处几何
  在境外注册商标究竟能够获得哪些具体好处呢?精通美国商标法的李沧先生说,以美国为例,虽然在美国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并非一定要在美国对商标进行注册,但是将商标注册却能够让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拥有权及所有权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具体说来,在美国注册商标有以下五大好处:
第一, 向全国范围公告周知其为商标拥有者,这包括全美50个州的有效性以及对网路域名的保护;
第二, 诉讼时可作为商标拥有权的初步法律证明;
第三, 可以凭借注册要求联邦法庭采取法律行动惩罚任何侵权行为;
第四, 可以作为在其他国家注册和诉讼的基础;
第五, 可以向美国海关报备,阻止外国侵权产品进口。

  例如,商标侵权诉讼时,由于拥有美国联邦注册证,商标所有人的举证责任转至对方,从而使商标所有人取得诉讼主动权 。同时,根据美国“联邦反域名抢注法”规定,如需制止他人抢注其商标名称为域名,通常要求受害方向法院提供合法的商标注册证书。在美国有线新闻网公司CNN起诉中国美亚在线的新闻网站CNNEWS.COM的著名案例中,CNN广播公司就是以中方CNNEWS.COM侵犯CNN商标所有权为诉讼依据的。

  产品英文注册商标起名有讲究

  关于商标英文名称,李沧先生表示,越是独创的特有字词越“有资格”成为商标。这与市场行销喜爱的用语成反比。营销人员偏好的易于推销的商标名称往往难以注册成为商标。具有商标性的字词从强到弱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杜撰型名称(fanciful, coined)为最“上品”,顾名思义就是生造出来的原先不存在的词汇,除了用作某个商标之外别无他用。EXXON, KODAK, XEROX都属于这个类别。显而易见,这些名称最不可能与别人的产品发生重名现象。
  张冠李戴型(arbitrary)也是力度很强的商标。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一个在字典里具有明确意义的词汇被用作某项毫不相干产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如APPLE(苹果)为计算机商标,LOTUS(莲花)为计算机软件商标,SUN(太阳)为计算机商标,AMAZON(亚马逊河)用于销售书籍,TIDE(潮汐)用于洗涤剂。
  暗示型(suggestive)名称的商标性虽然不及前两种,但是却比它们更加普遍被使用。主要因为这一类型更加容易促使顾客联想到某一产品或者服务的性质,广告效果因此更加明显。MICROSOFT(微软)暗示微计算机的软件; NETSCAPE(网景)暗示允许穿越因特网“风景”的软件; SILICON GRAPHICS (硅图) 暗示的是图形定位的计算机。 
  描述型(descriptive)名称由于用词直接、不需联想、缺乏独创性所以不容易获准注册。如GIANT HAMBERGERS (巨大汉堡包)用在餐饮业或者APPLE(苹果)拿来当水果铺名称都是不可注册的。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某普通字眼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已经产生了另类含义与显著性的话,也能注册。比如SHARP (鲜明清晰)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了另类含义,也就是代表日本夏普牌电器产品的来源地,自然也就堂而皇之地成了品牌的注册商标;同样的例子还有 WINDOWS (窗户)成为微软公司视窗操作系统的商标; 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国际商用机器) 成了IBM的品牌商标。这类描述性字词还包括地理名称与姓氏用作商标在内。
最不可能注册的是通俗(generic)名称――不应该有任何厂商或者服务供应商被授权独家使用某类产品的广义名称来称呼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即便这个词已经获得另类含义也徒劳无益。如不能将洗衣机命名为“洗衣机牌”,或者“计算机牌”计算机,“苹果牌”苹果,“钢笔牌”钢笔,“陈醋牌”陈醋,“大米牌”大米等等。
  总之,李沧先生指出,有雄心把产品拓展到境外的厂商应该尽早到出口国进行商标检索和注册,避免商标被盗用后的尴尬和巨大经济损失,封杀恶性竞争对手的叵测居心,同时也避免重蹈“联想”公司的覆辙――“联想”在苦心培育“LEGEND”品牌20载之后,由于该品牌早已在美国被他人登记,无法注册,只好忍痛易名“LENOVO”。如果美国将是中国产品的出口目标国,不妨先浏览“美国商标专利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的网页了解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www.uspto.gov 。不过,最好的途径是先咨询精通目标国商标专利法的当地专业律师。李沧先生表示,注册商标是百年大计,一定要聘请专业律师办理。律师行正常的注册收费在美国为一千多美元,相当于大约一万元人民币。拿中国移动通信品牌价值3080亿元的价值来说,一万元的商标注册费不过为九牛一毛。
撰稿人:刘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