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经贸委审批阶段
1、需提供资料:
*申请书;
*企业名3个以上,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注册资金、出资比例、确定经营范围(物流业内细分多项业务,务必明确);
*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章程、投资公司董事会决议原件;
*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及资质证明文件;(需美国当地四级公证,当地公证机关及中国使领馆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资方概况(包括行业、历史、经营状况等);
*投资者境外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一式二份;
*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董事会成员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历;
*企业营业办公场所租约或产权证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
*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工商局登记注册阶段
1、申办资格: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有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
*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提交材料: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批准证书副本(一);
*住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董事会名单以及董事会成员的姓名、住址的文件以及任职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①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②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③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办理程序:
查名→特殊行业前置审批→办理外经委批文→办理临时企业执照→开临时帐户→验资→办理企业 执照→到公安局指定机构刻印章→申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开立基本帐户→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